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和《中共唐河县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唐河县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唐审委〔2020〕1 号)文件要求,唐河县审计局成立审计组,于2020年4月17日至7月6日对王伟同志2008年元月至2019年9月任县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职务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唐河县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县中等职业学校)对其提供的财政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了书面承诺。唐河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唐河县中等职业学校基本情况
唐河县中等职业学校成立于1991年秋,原名唐河县第二职业高中,2008年更名为唐河县中等职业学校,法人代表:王伟,现副校长乔庆三主持工作。学校位于唐河县成都路中段,属于事业单位,执行政府财务会计制度,隶属于唐河县教体局,学校宗旨和业务范围是培养中专学历技术人才,提高社会职业素质,包含机电、微机、财会等中专学历教育及相关职业培训。学校编制270人,教职工242人。学校设办公室、总务处、教导处、政教处、教科研处等办公室,现有4个级部45个教学班(普高22个、职专23个)。
(二)王伟同志任职情况
王伟同志,男,汉族,1962年12月出生,党员,专科学历,籍贯唐河县文峰街道办事处,2008年元月至2019年9月任唐河县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该校全面工作。
从审计情况看,王伟同志履职期间,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深化教育改革,着力做好提升教育质量,打造教育品牌,改善办学条件,促进了县中等职业学校各项工作的健康、和谐、持续发展。
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推动本单位重要发展战略、规划的执行、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政治纪律、完善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严格执行编制工作纪律、率先垂范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对审计查出问题积极整改。
2018年度,县中等职业学校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代王贞莉、胡桃、王明月等人垫支应由个人负担的职业年金、养老金总计1572.36元。
(二)应冲减未冲减助学金科目74341.35元
2014年度,唐河县中等职业学校在其他应付款科目,结转以前年度助学金贷方余额47315.35元;在专用基金-助学金科目结转以前年度助学金贷方余额27026元,合计金额74341.35元,至审计日仍长期挂账。经县中等职业学校核查,2012年1月、12月在支付助学金时通过事业支出-对个人和家庭支出科目支付合计金额82800元,未冲减助学金科目余额,造成该科目长期挂账。
2018年末,县中等职业学校资产负债表反映:应付账款期末余额-522006.21元。2019年初,县中等职业学校在未进行会计核算的情况下,直接将上述应付账款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
(四)未补提、计提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2019年度,县中等职业学校资产负债表反映:2019年未补提、计提固定资产累计折旧。2020年1月,县中等职业学校已自行纠正。
(五)超范围列支工会费25000元
2014年元月-2019年9月县中等职业学校在事业支出-基本支出-财政补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中列支工会费共25000元,收款单位为县教育体育局,
三、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
对以上审计发现问题,唐河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唐河县中等职业学校已基本完成整改。
唐河县审计局
2020 年12月29日
主题词:唐河县审计局关于王伟同志任县中等职业学校校长期间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0123010401850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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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0-12-30 10:40:18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