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潭镇2020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方案
为切实做好今年秋季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布鲁氏病.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免疫工作,有效控制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和传播,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根据国家和省.市.县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并结合龙潭镇工作实际,制定秋季集中免疫方案如下:
一 目标任务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
对所有鸡.水禽(鸭.鹅)和人工饲养的鹌鹑.鸽子等禽只进行H5亚型和H7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强制免疫,群体免疫密度应达到并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禽免疫密度必须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必须达到并维持在70%以上。
(二)口蹄疫
对所有猪.牛.羊进行O型口蹄疫免疫,对所有奶牛.种公牛和猪进行A型口蹄疫免疫。群体免疫密度应达到并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牲畜免疫密度必须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必须达到并维持在70%以上。
(三)小反刍兽疫
对所有羊使用小反刍兽疫疫苗进行强制免疫,群体免疫密度应达到并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免疫密度必须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应达到70%以上。
(四)布鲁菌病
对肉牛肉羊前面进行布鲁氏菌病免疫;种畜禁止免疫,实行检测净化;奶畜原则不免,实施检测和朴杀为主的措施,以场群为单位采取免疫措施。
(五)猪瘟和高致病性蓝耳病
要进场入户进行宣传,告知其强制免疫政策调整情况,按一类病要求,指导其加强防治,强化其主体责任和主动免疫。
(六)鸡新城疫
对所有鸡实施新城疫全面免疫,群体免疫密度应达到并维持在90%以上,其中免疫鸡免疫密度必须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必须达到并维持在70%以上。
(七)牛结节性皮肤病
是由痘病毒科山羊痘病毒属牛结节病病毒引起的牛全身性感染性疾病,临床以皮肤出现结节为特征,该病不传染人,不是人兽共患病。农业农村部暂时将其作为二类疫病管理,暂未纳入强制免疫病种,但为了防范,控制该病,可用山羊痘疫苗按照山羊的5倍量皮内注射免疫,同时,做好环境消毒,杀灭吸血昆虫(蚊.蝇),切断传播途径。
二 时间安排
秋季集中免疫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季段为集中免疫阶段,10月20日前,组织防疫队伍,集中力量,全面突击,力争完成集中免疫任务;第二阶段为补免补防阶段,10月下旬开展补免补防工作;第三季段为检查验收阶段,11月5日前全镇组织统一考核验收。
三 组织实施
(一)制定实施方案
各村委应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及时制定本辖区的强制免疫实施方案。规模养殖场应主动实施程序化免疫;对散养动物,采取集中免疫与定期补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规范疫苗订购购和使用管理
严格落实疫苗管理“三项责任.五项制度.六项措施”。认真落实岗位管理,督导检查和廉政教育三项责任,严格遵守疫苗订购集体研究策制度,规范建立台账制度,疫苗核查审计制度,岗位责任制,企业违规处罚制度等五项制度,严格执行据实发放疫苗,严格操作规程,适量发放,领取有据,结余核销,保存适当等六项措施,加强疫苗的运输和保存管理,保证疫苗的质量。严格疫苗订购.发放程序,建立疫苗出入库台账,秋防结束后,疫苗收发使用档案上交县疫控中心统一管理。
(三)组织技术培训
要组织好本辖区内防疫技术人员,规模养殖场户的技术培训,确保免疫质量。
(四)规范免疫操作
免疫时应按照免疫注射操作规程要求更换注射针头,做好各项消毒工作和个人防护。同时要加强疫苗使用和保存,实行全程冷链运输,确保疫苗质量。
(五)完善免疫档案
养殖场户对畜禽存.出栏.免疫等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尤其是疫苗种类,生产厂家,生产批号等。切实做到镇防检站.村防疫员.养殖场户有没有记录,免疫记录与畜禽标识相符。
(六)落实报告制度
对免疫工作情况实行月报告制度。在秋季集中免疫期间,对免疫进展实行周报告制度,出现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对紧急免疫情况实行日报告制度,各村委要明确专人负责收集免疫信息,按时报送镇防检站并及时报告免疫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七)检测评估免疫效果
坚持全面检测和检测相结合,集中检测和日常检测相结合的原则,对畜禽群体抗体合格率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及时组织开展补免;对开展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的养殖户,要及时开展免疫效果抽查,确保免疫效果;对辖区的动物免疫副反应发生情况,免疫抗体不达标情况和免疫失败情况应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四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委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足额落实免疫物资经费,镇政府提供专项资金2万元用于应急备用,强力推进秋季集中免疫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二)落实责任制
认真落实动物防疫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拒不履行强制免疫义务,因免疫不到位引发动物疫情的养殖单位和个人,要依法处理,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三)加强督导检查
镇政府完善督导检查机制,结合机制免疫进度,对各村委免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免疫工作落实到位,并把督查结果编发简报全镇通报。
龙潭镇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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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2020102708370683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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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0-10-27 08:37:06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