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镇直各单位:
《桐寨铺镇2020年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0年5月15日
桐寨铺镇2020年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0年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有效防治大气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全镇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公共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和省、市、县三夏生产及秸秆禁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保护环境、确保安全、富民强镇为目的,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和“疏堵结合、严管重罚、常抓不懈”的工作思路,进一步提升全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全面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通过强化责任、网格化管理、人防技防等措施,确保全镇 “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黑一块田”和国家卫星遥感监测零火点的禁烧目标,完成县政府下达的禁烧目标任务。
二、工作步骤
(一)宣传组织阶段(5月15日-5月20日)。一是镇成立禁烧工作指挥部,镇党委书记任政委,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指挥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指挥长,各管理区要分别成立指挥部,负责对禁烧工作进行组织宣传;各村委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成立专门的指挥部和应急小分队。二是全镇6个管理区,每个管理区出动一台宣传督查车辆,每天宣传督查不低于三遍,每天早上8点前对前一天所发生着火情况、镇村值班人到岗到位情况进行通报。镇派出所出动一台警车,治安队出动6台警用摩托,悬挂禁烧红旗,全天值守所辖村委。三是每个村委悬挂过路横幅10条以上,每个自然村张贴宣传标语50条以上,禁烧公告张贴到小组。镇直各单位在本单位显要位置悬挂禁烧宣传横幅2条以上,并将门前的电子屏幕插播禁烧宣传标语。四是各村要充分发挥大喇叭作用,全天开机,自行播放或收放镇里的禁烧宣传录音,广泛宣传秸秆禁烧;五是全镇各中小学要组织好学生与家长的“小手拉大手”活动,班级要召开禁烧主体班会,让家长签订禁烧承诺书。从而增强全镇人民的环保意识,自觉参与到禁烧工作中来。
(二)全面禁烧阶段(5月20日-7月10日)。一是镇指挥部成员编班排序,禁烧期间进行带班值班,值班领导对值班当天全镇禁烧工作负全责,组织领导和督查协调好全镇的禁烧工作和突发火情,值班车辆由值班领导所在管理区自行解决。二是成立由治安队员组成的应急分队,对全镇禁烧工作进行应急处置和巡查。三是各管理区指挥部统筹整合管理区力量,管理区指挥部确保全天候有人值班,全天候对辖区地块进行巡查;各村委设禁烧指挥部,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把贫困户公益性岗位、农业保险宣传员等列入值班人员中,将所有地块划分为若干个网格,实行网格化管理,定人定时定地块,昼夜盯死看牢,严防死守。各村委网格负责人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两天内上交镇禁烧办,各管理区指挥部及各村指挥部要配备灭火器、水桶、铁铲、扫帚等灭火工具,发现火情及时处置,消除焚烧隐患。四是镇蓝天卫士平台值班人员要24小时值守,不停调度各村委、各部位画面,加强空中巡查,对发现的火情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处置,并记录在案;对因未及时处置而被市县通报的火点,要对相关人员严肃问责;对锁定的嫌疑人,派出所、治安队从快从严从重予以打击。五是镇纪委牵头,镇禁烧办、安监办参与,组成督查组,对各管理区和村委的宣传发动、人员到位、值防到位等情况进行督查。
(三)总结考核阶段(7月11日-7月15日)。各管理区、各村委要全力做好夏季禁烧工作,镇禁烧工作指挥部对各管理区和村委的禁烧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兑现奖惩,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镇政府将通报表彰,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三、 工作要求及奖惩办法
(1)各管理区、各村委要早安排、早部署,禁烧措施和禁烧人员要提前到位,帮助群众提前找好秸秆利用的出路。一是引导群众将秸秆进行合理利用,通过发展养殖、沼气、生产食用菌、青贮、沤肥、推广和实施旋耕机灭茬及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等方式,消化利用秸秆资源,严禁焚烧,破坏环境。二是镇财政对牛场及青贮大户的秸秆收储进行补贴。各管理区、各村委要全力宣传、引导、组织群众就近运送销售秸秆。三是严禁堆放在路边、渠埂、林带等处,特别是示范方主循环道路两侧及排水沟内,禁止堆放秸秆等杂物。四是各村委对憨傻痴呆人员严格监控,避免这类人员肇事点火。
(2)镇政府将结合禁烧情况夏季拔给每个管理区禁烧经费,管辖七个村的管理区发放4500元,管辖六个村的管理区发放4000元,发给包村干部500元的工作补贴;村级经费按2500人以上的村拔3000元,2500人以下的村拔2500元。管理区及包村干部对所分包村委的禁烧工作负责,与村委同奖同罚;全镇严惩第一把火,如在辖区内发生秸杆焚烧现象被上级发现的,镇将立即召开追责大会,由所在村支部书记做深刻检查,并由镇纪委进行约谈;除退还发给该村的夏季全部禁烧经费外,另罚村委 500元、扣发管理区1000元经费,扣包村干部500元补贴;辖区内发生秸杆焚烧现象被上级发现一起火情的,罚管理区1000元,罚包村干部500元;扣发村支书两个月工资,包组村干部一个月工资,组干部两个月工资。被上级发现二起者,除按上述标准处罚外,镇对支部书记及相关干部进行党政处分,管理区主任在大会上做检查;管理区或村委连续发生三起以上或被上级督查到二次以上的,造成严重影响的,镇主要领导将约谈包村干部和管理区主任,免去支部书记职务,并追究相关人员党政纪责任,并扣除村委和管理区所有禁烧经费;对被媒体发现的,除按上述办法处罚外,所需费用由管理区和村委共同承担;对于村委组织得力,应急分队发挥作用好,未出现一起焚烧秸秆现象的,镇政府将给予适当奖励。
(3)严禁在国道、县道及村村通公路打场晒粮,违者依据《交通安全法》处以200元以下罚款,造成重大交通、火灾事故或人员伤亡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严禁任何人焚烧秸秆。一经发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市、县文件规定,每发现焚烧一堆秸秆(或认定一处焚烧痕迹),对点火者或户主处以200元罚款,一亩地按10堆火计算,处以2000元罚款,并对当事人处15日以下拘留,成堆焚烧的按堆认定,堆成条状的每10米长按一堆,连片焚烧的每67平方米为一堆。因焚烧秸秆引起周边火灾事故发生,致使群众生命财产遭受严重危害的,除罚款外,按故意纵火罪,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严格做到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
(5)夏季禁烧期间,各村所有植树路段,严禁堆放秸秆及其它易燃物,违者罚款100—200元。严禁在植树路段焚烧秸秆,因焚烧造成林木损坏或人为损坏林木者,除因焚烧秸秆处罚外,处罚树木价值3—5倍罚款;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严肃处理。对于在林带堆放秸秆现象,村委禁烧人员要及时制止,若不听劝阻的,要实名登记并留影像证据,一旦被点燃,找不到点火者即视堆放者为点火者。同时各村要公布镇举报电话,凡举报并经查实后,每例奖现金100元,并严格为举报者保密。
(6)突出重点时段,312国道、沪陕高速、高速连接线沿线所辖村禁烧防控工作,防控重点在中午11点到15点,晚上20点到23点等时段,要切实做到严防死守。
(7)所有执罚权力,属派出所和镇治安队,所有罚款,必须按程序上交镇财政所,用于派出所和治安队员的奖励。
派出所要加大处罚打击力度,对全镇点第一把火的人员拘留15天,罚款1000元,张贴悔过书1000份。派出所及治安队在禁烧工作中处罚多少,镇政府给派出所及治安队拨出多少经费,实行对等奖励。
(8)在禁烧期间,镇治安队要配合各村做好巡查及监管秸秆在林带和渠道、排水沟内堆放情况;蓝天卫士监控平台或巡查队员发现火情后要立即通知镇村应急分队,应急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处置;镇派出所及治安队接报后必须在15分钟内赶到现场,参与处置;镇2辆消防车要24小时待命,确保随时能够出动。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镇禁烧指挥部要对全镇禁烧工作负总责,统筹组织领导全镇开展好禁烧工作。各副指挥长要按照部署统筹协调做好本辖区的禁烧工作;各村指挥部要落实好各项禁烧措施,组织好本村的值班巡逻及应急处置工作。2、落实责任。镇村组要逐级签订责任状,实行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的网格化管理,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各村要设立夏季秸秆禁烧指挥部,支部书记任指挥长,指挥部要有横幅、牌子。同时将本村的应急分队组织好、备齐灭火器材,昼夜值班,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够在第一时间赶到处置,实现全天候禁烧、全覆盖监管,确保夏季秸秆禁烧工作不出问题。
3、严格督促检查。镇将组织夏季秸秆禁烧宣传督查组,巡回各村进行宣传督促检查。重点督查各村对秸秆焚烧工作的宣传发动情况、组织领导情况、值班防控情况、查处打击情况及综合利用情况等,并按照上报网格化管理表上的村组干部通讯号码,随机抽查人员到岗到位情况,督查结果即时通报,坚决做到严格考评、严肃追责、兑现奖惩。对工作成效显著、没有出现焚烧现象的村委,将给予通报表彰和适当奖励;对于工作开展不力、擅离职守、不负责任,出现焚烧问题的村委和干部,除进行通报批评、经济处罚外,还要对直接责任人进行问责,严重的经镇党委研究后给予免职或党政纪处分。
附1:桐寨铺镇秸秆禁烧工作指挥部成员名单
附2:桐寨铺镇秸秆禁烧工作指挥部领导值班排班表
附件1:
桐寨铺镇秸秆禁烧工作指挥部成员名单
政 委:郭 坡 镇党委书记
指 挥 长:郭 辉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许 燕 镇纪委书记兼李松庄管理区书记
郑 雅 主任科员兼张庄管理区书记
陈 超 主任科员兼史庄庄管理区书记
陈朝伟 主任科员兼桐寨铺管理区书记
刘恒巧 主任科员兼赵中铺管理区主任
张 烜 副镇长兼赵中铺管理区书记
胡述正 组织委员兼碾盘桥管理区书记
李路加 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兼张庄庄管理区主任
孟新国 镇纪委副书记
成 员:柳付彦 党政综合办主任、史庄管理区主任
李战松 镇派出所所长
韩 煦 镇财政所所长
杨玉磊 镇农业中心主任
张永海 桐寨铺管理区主任
王中华 碾盘桥管理区主任
袁宏钧 镇安监办主任
李 龑 外宣办主任、文化中心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超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杨玉磊同志兼任。
附件2:
时间 | 值班领导 | 时间 | 值班领导 |
5.15 | 张 烜、刘恒巧 | 6.13 | 陈朝伟、张永海 |
5.16 | 胡述正、王中华 | 6.14 | 张 烜、刘恒巧 |
5.17 | 许 燕、孟新国 | 6.15 | 胡述正、王中华 |
5.18 | 陈 超、柳付彦 | 6.16 | 许 燕、孟新国 |
5.19 | 郑 雅、李路加 | 6.17 | 陈 超、柳付彦 |
5.20 | 陈朝伟、张永海 | 6.18 | 郑 雅、李路加 |
5.21 | 张 烜、刘恒巧 | 6.19 | 陈朝伟、张永海 |
5.22 | 胡述正、王中华 | 6.20 | 张 烜、刘恒巧 |
5.23 | 许 燕、孟新国 | 6.21 | 胡述正、王中华 |
5.24 | 陈 超、柳付彦 | 6.22 | 许 燕、孟新国 |
5.25 | 郑 雅、李路加 | 6.23 | 陈 超、柳付彦 |
5.26 | 陈朝伟、张永海 | 6.24 | 郑 雅、李路加 |
5.27 | 张 烜、刘恒巧 | 6.25 | 陈朝伟、张永海 |
5.28 | 胡述正、王中华 | 6.26 | 张 烜、刘恒巧 |
5.29 | 许 燕、孟新国 | 6.27 | 胡述正、王中华 |
5.30 | 陈 超、柳付彦 | 6.28 | 许 燕、孟新国 |
5.31 | 郑 雅、李路加 | 6.29 | 陈 超、柳付彦 |
6.1 | 陈朝伟、张永海 | 6.30 | 郑 雅、李路加 |
6.2 | 张 烜、刘恒巧 | 7.1 | 陈朝伟、张永海 |
6.3 | 胡述正、王中华 | 7.2 | 张 烜、刘恒巧 |
6.4 | 许 燕、孟新国 | 7.3 | 胡述正、王中华 |
6.5 | 陈 超、柳付彦 | 7.4 | 许 燕、孟新国 |
6.6 | 郑 雅、李路加 | 7.5 | 陈 超、柳付彦 |
6.7 | 陈朝伟、张永海 | 7.6 | 郑 雅、李路加 |
6.8 | 张 烜、刘恒巧 | 7.7 | 陈朝伟、张永海 |
6.9 | 胡述正、王中华 | 7.8 | 张 烜、刘恒巧 |
6.10 | 许 燕、孟新国 | 7.9 | 胡述正、王中华 |
6.11 | 陈 超、柳付彦 | 7.10 | 许 燕、孟新国 |
6.12 | 郑 雅、李路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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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2020052817300444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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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0-05-28 17:30:04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