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县民宗局关于印发《唐河县清真食品行业信用风险等级差异化监管暂行办法》的
通 知
相关股室:
现将《唐河县清真食品行业信用风险等级差异化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唐河县清真食品行业信用风险等级差异化监管暂行办法》
2022年12月8日
附件
唐河县清真食品行业信用风险等级
差异化监管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推进我县清真食品行业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强化清真食品行业领域信用监管,促进清真食品行业领域诚实守信,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将全县清真食品行业领域综合监督结果纳入社会信用记录,进行统一归集、公示,有效运用信用等级评定手段,建立健全红黑名单制度、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实行清真食品行业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
第三条 清真食品行业领域信用等级评定,是指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行政相对人的信用水平进行综合评价,并确定信用等级的活动。清真食品行业领域信用等级评定实行动态管理,实时更新信用等级。
第四条 清真食品行业领域信用等级评定根据一年内量化分级、许可管理、经常性行业相关监督、投诉举报、行业相关监测、行政处罚和公众评价综合评定。
第五条 清真食品行业领域信用等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A级为信用良好;B级为信用较好;C级为信用一般:D级为信用较差。
第六条 对信用等级低、投诉举报多、列入异常名单或发生过严重违法违规等情况的监管对象,要增加日常检查和随机抽查力度,实行动态监管。
第七条 清真食品行业领域综合监督根据职责权限,遵循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精神,对相关企业、个人的不同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管理和服务。
第八条 对信用等级评为A级的相关企业、个人,对其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实行优先办理各类涉及行业领域相关事项等激励措施。
第九条 对信用等级评为B级的相关企业、个人,应在进行日常监管的同时,采取诚信约谈,加强政策法规宣传、业务辅导等服务工作,帮助其提升依法执业水平,提高信用等级。
第十条 对信用等级评为C级的相关企业、个人,采取下列措施:
(一)列为日常监督检查或抽检的重点对象。
(二)加强对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分类培训和指导。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管理措施。
第十一条 对信用等级评为D级的相关企业、个人,除采取上述第十条所列措施外,可实施以下措施,引导行政相对人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遵从度:
(一)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强化管理和监控。
(二)建立工作约谈制度,对相关企业、个人的失信行为
进行约谈提醒,促其严格经营、诚信守法、限期整改。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管理措施。
第十二条 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监督渠道和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清真食品行业领域信用监管。加大对失信主体的惩戒力度,及时予以曝光,鼓励守信行为,对信用良好的相关企业、个人给予优惠和鼓励政策。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主题词:唐河县民宗局关于印发《唐河县清真食品行业信用风险等级差异化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3042008213726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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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3-04-20 08:21:37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