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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河县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县水利局 编审:县水利局 时间:2020-11-24 10:14:00 来源:县水利局


唐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唐河县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解读方案

(一)解读材料提纲。1.文件出台的背景和依据;2.政策文件解读主体;3.政策文件的范围;4.解读形式。

(二)解读材料形式。《通知》拟以文字形式制作,通过问答方式进行。

(三)解读渠道。唐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四)解读时间。自文件印发之日。

二、解读材料

(一)问:文件出台背景和依据

答:为大力推动全社会节水,全面提升我县水资源利用效率,建设节水型社会,保障全县用水安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关于印发<国家节水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9〕695号)、《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发改环资〔2019〕789号)和《南阳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宛发改环资〔2020〕136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问:政策文件解读主体

答: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由唐河县水利局、县发改委负责组织实施解读。

(三)问:政策文件的范围

答:唐河县县域。

(四)问:文件中需重点解读的内容?

答: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把节约用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优化用水结构和布局, 加强用水行为监管,激发节水内生动力,培育节水产业,实现水资源合理开发和高效利用,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推动唐河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目标任务:到2022年,节水型生产和生活方式初步建立,节水产业初具规模,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占比进一步增大,用水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全社会节水意识明显增强。全县单位生产总值用水量、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30%和29%,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64以上,用水总量控制在3.5816亿立方米以内;到2035年,形成健全的节水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体系、完善的市场调节机制、先进的技术支撑体系,节水护水惜水成为全社会自觉行动,全县用水总量控制在3.5355亿立方米以内,形成水资源利用与发展规模、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等协调发展的现代化格局;3.保障措施:加强党对节水工作的领导,统筹推动节水工作。由县水利局、县发展改革委牵头,县政府办按照职能统一协调县直各部门做好节水工作。

(五)问:解读形式

答:根据工作实际,采取文字形式制作,通过问答方式进行,通过县政府网站进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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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县节水行动实施方案

 

为大力推动全社会节水,全面提升我县水资源利用效率,建设节水型社会,保障全县用水安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关于印发<国家节水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9695号)、《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发改环资〔2019789号)和《南阳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宛发改环资〔2020136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把节约用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优化用水结构和布局, 加强用水监管,激发节水内生动力,培育节水产业,实现水资源合理开发和高效利用,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推动唐河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2020年,全县单位生产总值用水量、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23%25%,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0%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6,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用水总量控制在3.4816亿立方米以内。全县节水政策法规、市场机制、标准体系趋于完善,节水效果初步显现。

2022年,节水型生产和生活方式初步建立,节水产业初具规模,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占比进一步增大,用水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全社会节水意识明显增强。全县单位生产总值用水量、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30%29%,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64以上,用水总量控制在3.5816亿立方米以内。

2035年,形成健全的节水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体系、完善的市场调节机制、先进的技术支撑体系,节水护水惜水成为全社会自觉行动,全县用水总量控制在3.5355亿立方米以内,形成水资源利用与发展规模、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等协调发展的现代化格局。

二、重点任务

(一)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

1.强化指标刚性约束。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以水定发展。完善县和乡镇(街道)两级规划期及年度取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指标体系,强化水资源在区域发展、城镇化建设、产业布局等方面的刚性约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强化节水约束性指标管理,落实主要领域用水指标。完成全县主要江河、水域水量分配,制定并落实监管措施。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工作,建立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划定水资源承载能力地区分类,实施差别化管控措施。水资源超载地区要制定实施用水总量削减计划。开展地下水超采监测评价,严控地下水超采,加大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力度。(责任单位:县水利局牵头,县发改委、工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参与)

2.严格用水全过程管理。严控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完善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在水资源论证、与取用水相关的规划和建设项目中增加节水评价内容。新建、改扩建项目严格落实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从源头上把好节水关。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加强对重点用水户、特殊用水行业用水户的监督管理。全面开展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2022年,全部县级机关及所属机关建成节水型单位,全县50%以上的县级所属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达到节水型社会标准。(责任单位:县水利局牵头,县发改委、教体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参与)

3.强化节水监督考核。逐步建立节水目标责任制,将水资源节约和保护的主要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完善监督考核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作,严格落实节水责任。到2020年,建立县级水资源督查和责任追究制度。(责任单位:县水利局牵头,县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统计局参与)

(二)农业农村领域节水增效行动

4.大力推进节水灌溉。加快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围绕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粮食主产区规模化推进高效节水灌溉。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田间节水设施建设力度。开展农业用水精细化管理。推广喷灌、微灌、滴灌、低压管道输水灌溉、窄短畦(沟)灌溉、集雨补灌、水肥一体化、覆盖保墒等技术。加强农田土壤墒情监测,实现测墒灌溉。到2022年,完成大中小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规划建设任务,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1万亩。(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发改委、水利局、科技局、财政局参与)

5.优化调整作物种植结构。推进适水种植、量水生产。积极发展旱作农业,实现以旱补水。在岗丘缺水地区,推行适应性种植,适度压减高耗水作物,扩大低耗水和耐旱作物种植比例,选育推广耐旱农作物新品种;在平原井灌区,大力推广测墒节灌、水肥一体化和保护性耕作,优化输水、灌水方式,实施科学灌溉,提高水资源利用率。(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发改委、水利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参与)

6.推广畜牧渔业节水方式。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标准化建设和改造工程,推行先进适用的节水型畜禽养殖方式,推广节水型饲喂设备、机械干清粪等技术和工艺。发展节水渔业,推广循环化节水养殖技术。(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科技局、林业局、自然资源局参与)

7.加快推进农村生活节水。在实施农村集中供水、污水处理工程和保障饮用水安全基础上,加强农村生活用水设施改造,加快村镇生活供水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与改造。逐步推行计量收费。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充分利用“南水北调”和当地地表水源置换乡村集中式饮用水地下水源。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创造良好节水条件。(责任单位:县水利局牵头,县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卫健委参与)

(三)工业领域节水减排行动

8.大力推进重点企业节水改造。完善供用水计量体系和在线监测系统,强化生产用水管理。大力推广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和技术。支持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及再生水回用改造,重点企业要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用水审计及水效对标。对超过取水定额标准的企业分类分步限期实施节水改造。到2020年,年用水量1.5万立方米及以上的工业企业用水计划管理实现全覆盖。(责任单位:县工信局牵头,县发改委、水利局、科技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市场监管局参与)

9.推动企业转型升级。采用差别水价以及树立节水标杆等措施,促进高耗水企业加强废水深度处理和达标再利用。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在生态脆弱、严重缺水和地下水超采地区,严格控制新建、改建、扩建高耗水项目,推进高耗水企业向水资源条件允许的工业园区集中。对采用列入淘汰目录工艺、技术和装备的项目,不予批准取水许可;未按期淘汰的,有关部门要依法严格查处。到2022年,在火力发电、钢铁、纺织、造纸、石化和化工、食品和发酵等高耗水行业建成一批节水型企业。(责任单位:县工信局牵头,发改委、水利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参与)

10.积极推行水循环梯级利用。推进现有企业和园区开展以节水为重点内容的绿色高质量转型升级和循环化改造,加快节水及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促进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新建企业和园区要在规划布局时,统筹供排水、水处理及循环利用设施建设,推动企业间的用水系统集成优化。到2022年,创建至少1家节水标杆企业。(责任单位:县工信局牵头,县发改委、水利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参与)

(四)城镇节水降损行动

11.全面推进城市节水工作。提高城市节水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将节水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各环节,实现优水优用、循环循序利用。落实城市节水各项基础管理制度,推进城镇节水改造;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和百城提质工程建设,提高雨水资源利用水平;重点抓好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与改造,城市生态景观、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和建筑施工等,应当优先使用再生水,提升再生水利用水平,鼓励构建城镇良性水循环系统。推动城镇居民家庭节水,普及推广节水型用水器具。鼓励公共区域和居民小区开展用水器具改造,逐步淘汰高耗水器具,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水器具。到2020年,公共建筑和新建民用建筑节水器具普及率均达到100%。(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城管局、发改委牵头,县水利局、工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参与)

12.大幅降低供水管网漏损。加快制定和实施供水管网改造建设实施方案,对灰口铸铁、水泥管等落后管材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完善供水管网检漏制度。加强公共供水系统运行监督管理,推进城镇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建立精细化管理平台和漏损管控体系,协同推进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专业化管理。(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发改委牵头,县水利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参与)

13.强化公共用水节水管理。城市园林绿化宜选用节水型植被,采用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方式。公共机构要开展供水管网、绿化浇灌系统等节水诊断,推广应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提高节水器具使用率。大力推广绿色建筑,新建公共建筑必须安装节水器具。2022年,全部县级机关及所属机关建成节水型单位,全县50%以上的县级所属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建成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节水型学校、节水型小区。加快节水教育基地建设,开展节水社会实践活动和节水宣传教育。到2022年,全县建成1个以上节水教育基地。(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城管局、水利局牵头,县发改委、教体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参与)

14.严控高耗水服务业用水。从严控制洗浴、游泳池、洗车、洗涤、宾馆等行业用水定额。洗车等特种行业用水,应当采用循环用水技术、设备与工艺,优先利用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责任单位:县水利局牵头,县发改委、住建局、商务局参与)

(五)重点地区节水开源行动

15.削减地下水开采量。以地下水超采区和南水北调受水区为重点,加快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在山丘缺水区加快实施新型窖池高效集雨。严格全县机电井管理,限期关闭未经批准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完善地下水监测网络,超采区内禁止工农业及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采取强化节水、置换水源、禁采限采、关井压田等措施,压减地下水开采量。到2022年,南水北调受水区和虎山、白马堰水库供水区等具备地表水供水能力的城镇基本完成集中式饮用水地下水源置换,力争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责任单位:县水利局牵头,县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参与)

16.提升非常规水利用率。大力推进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多元、梯级和安全利用,将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逐年提高非常规水利用比例,并严格考核。新建、改建、扩建的污水处理厂,应当配套建设再生水利用系统。统筹利用好再生水、雨水等用于农业灌溉和生态景观。新建小区、城市道路、公共绿地等因地制宜配套建设雨水集蓄利用设施。严禁盲目扩大景观、娱乐水域面积,生态用水优先使用非常规水,具备使用非常规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建设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到2020年,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到2022年,城市非常规水利用占比平均提高2个百分点。(责任单位:县水利局、住建局、城管局牵头,县发改委、工信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参与)

(六)节水科技引领行动

17.推动节水科技攻关。加大节水产品和技术研发,推动节水技术与工艺创新。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节水技术、管理及产品的深度融合。重点支持用水精准计量、水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精准节水灌溉控制、管网漏损监测智能化、非常规水利用、智慧型高效节水产品等先进技术及适用设备研发。(责任单位:县科技局牵头,县发改委、水利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参与)

18.促进节水技术推广应用。加快推动节水科技成果转化,推进节水技术、产品、设备使用示范基地、创新示范基地和节水型社会创新试点建设。鼓励通过信息化手段推广节水产品和技术,逐步推动节水技术成果市场化。建立广泛的交流合作机制,推进区域间、单位间节水合作与交流。对标先进水平,开展节水项目合作示范。(责任单位:县科技局牵头,县发改委、水利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参与)

19.推动技术成果产业化。鼓励企业加大节水装备及产品研发、设计和生产投入,降低产品成本,提高产品质量,提升差异化竞争力。结合水效标识管理办法和水效国家强制性标准,推动非节水型产品换装改造。发展第三方节水服务企业,提供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节水服务。(责任单位:县科技局牵头,县发改委、水利局、工信局、住建局、城管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参与)

(七)节水政策体制改革行动

20.深入推进水价改革。完善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加快建立起合理反映农业供水成本、有利于促进节约用水和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建立健全城镇供水价格形成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适时完善城镇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全面推行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进一步拉大特种用水与非居民用水的价差。(责任单位:县发改委牵头,县水利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参与)

 21.深化水资源税改革。根据中央和省工作部署,加大水资源税改革力度,发挥促进水资源节约的调节作用。(责任单位:县财政局牵头,县发改委、水利局、住建局、城管局、税务局参与)

22.完善节水财税政策。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重点支持农业节水灌溉、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水资源节约与保护、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节水标准制(修)定、节水宣传教育等。落实节水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节水技术研发、企业节水、水资源保护和再利用等方面的支持作用。(责任单位:县财政局牵头,县水利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税务局参与)

23.拓展投融资模式。完善金融和社会资本进入节水领域的相关政策,发挥银行等金融机构作用,支持节水工程建设、节水技术改造、非常规水源利用等项目。采用多种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节水项目建设和运营。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节水项目优先给予支持。(责任单位:人行唐河支行牵头,县发改委、水利局、工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金融局参与)

24.加强用水计量统计。推进取用水计量统计,提高农业灌溉、工业和市政用水计量率。完善农业、工业及服务业取用水计量设施,加快井灌区老旧农用机电井取用水计量设施建设或实行“以电折水”方式计量,全面实施城镇居民“一户一表”改造。建立节水统计调查和基层用水统计管理制度,加强对农业、工业、生活、生态环境补水四类用水户涉水信息管理。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水情况进行在线统计监测。到2022年,大中型灌区渠首和干支渠口门实现取水计量。(责任单位:县水利局牵头,县工信局、住建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参与)

25.强化节水监督管理。依法公开水资源信息,及时发布水资源管理政策,健全公众监督机制和参与、举报制度,充分发挥各级各类监督平台作用,构建全民节水的行动体系。开展节约用水公益宣传和舆论监督,鼓励曝光浪费水资源、破坏供水节水设施等行为。建立倒逼机制,将用水户违规记录纳入河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到2020年,建立我县的省、市、县三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到2022年,将年用水量50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和服务业用水单位全部纳入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责任单位:县水利局牵头,县发改委、工信局、住建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统计局参与)

(八)节水市场机制创新行动

26.推进水权水市场改革。推进水资源使用权确权,明确行政区域取用水权益,科学核定取用水户许可水量。探索地区间、行业间、用水户间等多种形式的水权交易。在满足自身用水情况下,对节约出的水量进行有偿转让。建立农业水权制度。对用水量达到或超过区域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可通过水权交易解决新增用水需求。加强水权交易监管,规范交易平台建设和运营。(责任单位:县水利局牵头,县发改委、工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参与)

27.推广普及节水产品。贯彻《水效标识管理办法》,引导消费者选择购买水效更高的产品,鼓励生产者改善产品节水性能。对列入国家实施水效标识产品目录的用水产品,要强化市场监督管理,加大专项检查抽查力度,逐步淘汰水效等级较低产品。(责任单位:县发改委牵头,县水利局、工信局、住建局、城管局、市场监管局参与)

28.大力推行合同节水管理。创新节水服务模式,在公共机构、公共建筑、高耗水工业、高耗水服务业、农业灌溉、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等领域,引导和推动合同节水管理。开展节水设计、改造、计量和咨询等服务,提供整体解决方案。拓展投融资渠道,整合市场资源要素,为节水改造和管理提供服务。(责任单位:县水利局牵头,县发改委、工信局、住建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教体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参与)

29.实施水效领跑和节水认证。在用水产品、用水企业、灌区、公共机构和节水型城市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在高耗水行业鼓励开展水效对标达标活动。完善相关节水认证结果采信机制。2022年前,评选出一批水效领跑者。(责任单位:县发改委牵头,县水利局、工信局、住建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参与)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节水工作的领导,统筹推动节水工作。县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节水工作。县水利局牵头,会同县发改委、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局等部门完善节约用水工作协调机制,负责协调解决节约用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县直部门、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是辖区内节约用水工作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要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节水行动各项任务完成。

(二)狠抓任务落实。按照责任分工方案,各牵头部门会同参与部门组织指导有序开展工作,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要求,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各牵头部门每年1月底前应将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分别报送县发改委、水利局。

(三)强化宣传教育。发挥新闻媒体节水宣传阵地作用,向全民普及节水知识。加强国情、县情、水情教育,逐步将节水纳入国民素质教育和中小学教育活动。加强学校节水相关专业人才培养。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等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倡导简约适度的消费模式,提高全民节水意识。鼓励开展节水型社会、节水型单位等创建活动。

(四)加强基层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健全管理队伍,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水资源管理与社会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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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20112410140035 文       号
发布机构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11-24 10:14:00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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