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唐河县关于通过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帮扶“四上”企业暨新开工项目入库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法人企业及新开工投资项目培育和升规纳统工作,确保达到“四上”企业规模的市场主体和新开工投资项目及时申报纳入国家统计局名录库,按照上限企业抓入库、近限企业抓培育、新设企业抓跟踪的分级分类管理总体思路,着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助推全县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二、《实施意见》制定意义
“四上”企业是衡量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是国民经济核算的重要数据来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及动力。《实施意见》的出台对引导扶持激励“四上”在库企业和培育库企业做大做强,增加全县“四上”企业数量,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三、编制依据及过程
为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指导企业做好申报入库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并广泛征求相关单位、组织和个人的意见和建议,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 国家外汇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全国工商联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举措 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银发〔2023〕23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发改体改(〔2023〕1054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2023年7月14日)和《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四上”企业培育入库工作的通知》(宛政办〔2021〕15号),起草了《唐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四上”企业及新开工投资项目培育入库工作的实施意见》。
四、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总体上分为责任分工、申报程序、奖惩措施、工作要求、其他事宜等五部分。
第一部分:责任分工。主要对县直相关单位和乡镇(街道)的“四上”企业及新开工投资项目入库纳统工作职责进行划分,确保分工明确。
第二部分:申报程序。县统计局于每年3月底前汇总上一年度符合奖惩条件的“四上”企业和新开工投资项目清单,提出奖惩建议,经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等有关职能部门联审,报经县政府审核通过后实施奖惩。
第三部分:奖惩措施。严格依据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四上”企业及新开工投资项目入库工作完成情况,对县直单位、乡镇(街道)进行奖惩,主要是对县直单位、乡镇(街道)进行激励,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落实到位、工作上尽心尽力,确保全县“四上”企业及新开工投资项目入库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县经济发展挖掘新的经济增长点。
第四部分:工作要求。一是对达到国家统计名录库入库规模但未登记为法人企业的个体工商户,以及符合入库条件拒不申报纳入国家统计名录库的企业,不得享受相关扶持和优惠政策。二是建立“四上”企业和新开工投资项目入库纳统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分析研判。三是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每月20日前要将“四上”企业、新开工投资项目入库所需资料手续及时报送统计局,确保按时审批入库。四是定期通报“四上”企业及新开工投资项目培育和申报入库情况,确保全县“四上”企业及新开工投资项目应入尽入。
第五部分:其他事宜。一是如本意见与地区及以上相关行业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有冲突,则以上级相关规定为准。二是该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唐政办〔2024〕28号文件同时废止。
五、名词解释
《实施意见》所称“四上”企业是指税收征管和统计关系均在唐河县辖区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
六、实施日期
《唐河县关于通过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帮扶“四上”企业暨新开工项目入库工作的实施意见》自2025年3月起施行。
七、解读机关
解读单位:唐河县统计局
政策咨询电话:0377-68977989
唐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四上”企业及新开工投资项目培育入库工作的实施意见
主题词:《唐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四上”企业及新开工投资项目培育入库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5032115480055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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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5-03-21 15:48:00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