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派出所户籍警这样做对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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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日期: | 2025-05-26 | 接收日期: | 2025-05-29 |
来信内容: | 县长大人好! 我是一名普通的公民,由于我的身份证和其它人员身份证冲突,派出所就把我的户口给注销。在疫情间,我没有身份证不能外出,黑龙镇派出所这才给我查存根,给我办理户口,这一办就是三年多,这三年多来,户籍警找过我无数次,也找过家人,一次又一次的笔录,一次又一次的查证,最后在去年也算办下来了,可由于我的结婚证和房产都不是我现在的名字,我去派出所问过,把以前的曾用名给加上,再开个证明,可派出所的人百般刁难,还说我现在办的户口不是正规途径办的,不能开证明,也不能加上曾用名。当我问到我的结婚证怎么办时,他们说让我去法院起诉离婚,然后在从新开个结婚证。 请问,县长大人,他们这样做对吗? | ||
办理单位: | 县公安局 | 办理日期: | 2025-05-29 |
办理结果: | 网民您好,身份证不能添加曾用名,可以去当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