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举报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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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日期: | 2024-10-30 | 接收日期: | 2024-11-12 |
来信内容: | 一:张店镇仝堂村村支书李学恩不尽职责,在村委任职的人员在任职期间在外务工,让自已家属代替自已在张店乡仝堂村代为行使自已在村委的职务,代替履行职务的人员有宋江发顶替侄子宋大帅,陈学甫顶儿子陈猛,陈长林顶替儿子陈义董履行职务,儿子年轻有为,李学恩包庇,为啥父亲干,双项收入来骗取国家资金,李学恩的行为玩怱职守滥用职权,导致国家财产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监察机关可以对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进行监察,因此相关责任人员都应受到监察机关的调查和处理,请贵领导对以上的情况依法核实,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追究村支书李学恩的违法违记责任! | ||
办理单位: | 张店镇 | 办理日期: | 2024-11-12 |
办理结果: | 网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请到所在乡镇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