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李耿君同志知法犯法欺负老百姓 | ||
---|---|---|---|
来信日期: | 2024-08-30 | 接收日期: | 2024-10-15 |
来信内容: | 2024年8月27日滨河办事处李耿军领导,在未经调查落实情况下,私自认定吕家房屋属于违规建筑(公共障碍物),并在未提前通知我本户的情况下,安排城管执法队,私自闯入我家,对我家进行强行拆除,李耿军作为领导干部知法犯法,欺压平民对我家造成了一定损失,侵害了我家的合法权利,我家将追究李耿军法律责任,要求被破坏的院墙恢复原样。 《行政强制法》规定第41条,行政机关在其执法人员作出行政处罚之前不依照本法第31条和32条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成立,我家没有见到没有任何告知和相关依据要求,强制对我家院墙进行拆除带着7个人左右,在我妈强制阻拦下强制拆,不听任何解释。邻居赵家兴风作浪所有事情都由他家引起赵家指哪拆哪难道都没有王法了吗视频为证如有虚假接受法律制裁,李耿君都需要负法律责任 | ||
办理单位: | 滨河街道 | 办理日期: | 2024-10-15 |
办理结果: | 网民您好,建议反映人走法律渠道予以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