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唐河县奥凯盛公司恶意拖欠工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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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日期: | 2024-07-22 | 接收日期: | 2024-08-16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领导,您好! 本人于2023年9月4日至2024年3月22日在唐河县奥凯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工作(详细地址:唐河县星江南路与兴达西路交叉口河南省奥凯盛科技园),已于2024年3月22日通过正常离职流程办理完离职手续。目前唐河县奥凯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拖欠本人2023年12月至2024年3月共计4个月的工资,共计人民币约23000元。本人自2024年3月至今已多次向河南省奥凯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催促工资发放事宜,该公司均无任何回应。(电话不接,微信不正面回复或不回复,有电话联系记录及微信截图相关证据) 上述事件本人已于2024年4月在唐河县人力资源市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登记,2024年4月至今共3个月,本人已2次向劳动监察大队跟进上述事件处理进度,上述事件一直未得到处理及未回复明确的解决时间。 故现通过县长信箱反馈,希望及时得到政府的回复及解决!感谢! | ||
办理单位: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办理日期: | 2024-08-16 |
办理结果: | 网民您好,您反应的情况,已转有关部门办理,请您理解,耐心等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