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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长信箱
信件标题: 关于唐河县湖阳镇第二初级中学高希中作风问题
来信日期: 2022-11-24 接收日期: 2022-11-27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唐河县湖阳镇第二初级中学,该单位公职人员,高希中,身份证后四位5095,利用其单位相关证明2015年8月20日在我公司南阳分公司办理贷款43000元,用于副业养殖修建房舍,利用职务之便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拒不归还违反廉洁纪律,不按实际情况。其贷款逾期后,联系其本人拒不处理欠款,联系单位,单位不管,其用单位在职证明信用贷款,单位负有管理责任。 1.其身为国家公职人员。 2.该单位领导失职,纵容逃废债、抹黑国家部门形象。 3.对手下职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缺失,法律意识淡薄,党风建设不到位,涉嫌渎职失职。 4.来信请转相关部门领导调查情况,督促相关领导加强员工教育,要求手下职员遵纪守法,讲信用,不要败坏政府部门形象。 5.若不能得到处理,将进一步在地方领导留言板块和纪委监察委给上一级领导留言,向中央各部门举报反映,要求严肃处理此事! 6.根据公务员条例事业单位是不予录用失信失德人员,让一名失信失德的作为公职人员是社会的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是为了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促进公务员正确履职尽责,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该单位目前不处理。希望相关部门进行严肃调查处理。希望信访局领导能好好看一下我们的这封信。严查债务人高希中让其处理违约欠款,高希中失信失德是当地教育部门和政府部门对社会人民的不负责任。7.该单位目前行为不处理,希望相关部门进行严肃调查处理,现在已经严重损害了我们投资人的利益,希望相关部门能严查此事!可联系(18628320393)提供佐证材料
办理单位: 湖阳镇 办理日期: 2022-11-27
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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