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拒不发放拖欠工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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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日期: | 2022-06-17 | 接收日期: | 2022-06-21 |
来信内容: | 本人于2021年10月25日开始在唐河工业园区伏牛西路6号南阳格瑞光电工作,职位为外贸销售,由于公司部门变动在2022年5月底被裁员,之后此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至今仍拖欠本人 4 5 月份工资,恳请县政府介入调查,让企业及时发放拖欠的工资。 | ||
办理单位: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办理日期: | 2022-06-21 |
办理结果: | 自接到唐河县人民政府网“县长信箱”来件办理单关于欠薪问题线索核查处理的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1.事实真相 工作人员迅速与投诉人田先生取得联系,了解基本情况及其诉求。之后前往南阳格瑞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实地调查,询问公司负责人并调阅了田先生的劳动合同等资料。 田先生作为南阳格瑞科技有限公司郑州办事处的工作人员,一直在郑州工作,用工所在地在郑州市。 2.回应情况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13条,《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劳动保障监察管辖范围的通知》豫人社办〔2022〕6号文第一项之规定:“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辖。” 田先生反映的事件发生在郑州,按照规定不属于唐河县劳动保障监察局管辖范围。工作人员已经多次明确告知田先生不能立案受理的法律依据,并建议其到郑州市劳动保障部门投诉维权。 3.呈办人及联系电话 乔磊 0377-68989833
唐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