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监管和安全管理,防范瓶装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街道辖区内液化石油气用户安全,8月5日以来临港街道组织专班对辖区内沿街液化气非居民用户进行排查整治。
按照《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对辖区内学校食堂、宾馆后厨、沿街饭店等场所检查自用液化气钢瓶使用有效期,保证在检验有效期内使用,发现超期未检验或过期液化气钢瓶到我县取得《燃气经营证》的燃气公司进行置换,并要求全部安装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燃气泄露报警器及联动切断装置,废金属软管更换金属软管。
对街道辖区内所经营店铺下发“整治不合格液化石油气钢瓶、加装安全装置”安全告知书 ,严格按照告知书内容和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整改,促使其规范经营,杜绝安全隐患发生。
主题词:临港街道认真开展安全大排查整治“不合格液化石油气钢瓶、加装安全装置”工作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2081215515134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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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2-08-12 15:51:51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