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政办〔2023〕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河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豫政办〔2023〕3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实行南阳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宛政办〔2023〕4号)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唐河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法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一)明确清单编制责任。县放管服办牵头推进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组织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梳理上级设定、本辖区内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报县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并抄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二)统一清单编制要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应当于2023年2月底前编制完成。《清单》中应当逐项明确事项名称、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不得超出上级清单的范围,确保事项同源、统一规范。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配合建设全国行政许可管理系统,将清单内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系统统一管理。
(三)及时动态调整清单。因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需要动态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有关部门应当提出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申请,县放管服办应当及时进行调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做好实施前准备。上级清单作出动态调整的,县放管服办要按照程序及时相应调整。
(四)做好有关清单衔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中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应当严格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保持一致并做好衔接。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调整的,有关清单要适时作出相应调整。健全各清单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协同做好清单内容对接匹配。
二、严格依照清单规范实施行政许可
(五)科学制定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对清单内明确的行政许可事项要根据上级制定的实施规范,细化完善本辖区、本部门实施规范,结合实施情况确定子项、办理项,明确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程序、审批时限、收费、许可证件、数量限制、年检年报等内容,并向社会公布。
(六)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各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要依照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制定办事指南,于2023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办事指南一经公布,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增加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环节、收费、数量限制等,不得超时限办理行政许可,但可以作出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的合理优化调整。在严格执行办事指南的同时,要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要求,通过推行告知承诺、集成服务、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等改革措施,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
(七)严肃清查整治变相许可。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要求,大力清理整治变相许可。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之外,有关行政机关和其他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备案、证明、目录、计划、规划、指定、认证、年检等名义,要求行政相对人经申请获批后方可从事特定活动的,应当认定为变相许可,要通过停止实施、调整实施方式、完善设定依据等予以纠正。
三、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
(八)依托清单明确监管重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是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的重要基础。对列入清单的事项,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评估实际情况和风险隐患,科学划分风险等级,明确监管重点环节,实施有针对性、差异化的监管政策,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其中,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公众健康,以及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重点领域,要依法依规重点监管,守牢质量和安全底线。与行政许可事项对应的监管事项,要纳入“互联网+监管”平台监管事项动态管理系统。
(九)对照清单逐项明确监管主体。各有关部门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确定监管主体;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未明确监管职责的,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确定监管主体。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按照改革方案确定监管职责。对多部门共同承担监管职责的事项,行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实施综合监管。有关部门之间就监管主体存在争议的,报县人民政府决定。
(十)结合清单完善监管规则标准。各有关部门要完善监管规则和标准,明晰审管边界,实行审管分离和审管联动,推动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审批、监管有序衔接。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要明确监管层级、监管部门、监管规则和标准,对用不好授权、履职不到位的要问责,坚决杜绝一放了之、只批不管等问题。
四、做好清单实施保障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加强统筹协调,配齐配强审改工作力量,及时研究解决清单管理和行政许可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工作落地落实。县放管服办要加强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
(十二)强化监督问责。县放管服办要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情况的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政府门户网站等接受社会监督。针对违法违规编制清单、实施行政许可或者实施变相许可等问题,要加大监督力度,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十三)探索清单多元化运用。各有关部门要依托全国行政许可管理系统,汇总公布清单内行政许可事项的线上线下办理渠道,逐步完善清单事项检索、办事指南查询、网上办理导流、疑难问题咨询、投诉举报留言等服务功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理行政许可和开展监督。要结合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推动行政许可业务系统与上级行政许可管理系统深度对接,实现数据及时交互共享,对行政许可全流程开展“智慧监督”。鼓励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创新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应用场景,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2023年3月15日
唐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唐河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pdf
唐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唐河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的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
主题词:唐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唐河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3031519212433 | 文 号 | 唐政办〔2023〕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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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3-03-15 19:21:24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 THZF-4113282023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