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4日23时37分,沪陕高速唐河服务区一过境人员王某核酸检测阳性,其活动轨迹如下:
4月3日16时左右自驾车从上海机场提货出发,王某目的地西安;20时10分到浙江湖州太湖服务区,其间佩戴口罩去过卫生间,晚饭在车上做饭用餐;4月4日7时30分在车上做饭用餐后出发,沿沪陕高速向西安方向行驶;11时30分到合肥机场高速路口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样本采集,15分钟后表面抗原结果为阴性;12时30分从合肥机场高速口出发,14时10分在沪陕高速信阳市商城服务区停留,戴口罩,其间去卫生间一次,在卫生间门口购买午饭凉皮一份到车上用餐;14时30分出发,17时40分行至沪陕高速唐河高速服务区内休息,全程戴口罩;19时11分接到合肥核酸异常通知,向唐河县公安局报警后被管控;23时37分,双采双检结果呈阳性。
请在上述时间、地点与王某接触及时空伴随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告,并积极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其间一旦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应立即拨打120,由120救护车(或做好防护自驾车)到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医途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请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落实好个人健康防护措施,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不扎堆、少聚集。
唐河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5日
主题词:关于紧急寻找沪陕高速唐河服务区密接人员的公告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2040507062355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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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2-04-05 07:06:23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