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文件公 告(第16号)
唐河县疫情防控期间城乡居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行为准则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城乡居民要更加自觉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积极参与群防群控,为战胜新冠肺炎做出贡献。
一、带头遵纪守法。遵守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命令和相关法律法规;不拒检闯卡,不争吵争执;不妨碍公务,不干扰执法;不非法营运,不违规载人;不违法经营,不哄抬物价。
二、带头服从管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主动支持隔离;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检查登记;出现身体异常及时报告;未经批准不驾驶车辆(含汽车、三轮车、摩托车、电动车等)出行。
三、带头文明上网。提高网络道德修养,坚持文明上网、文明发帖,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四、带头移风易俗。不串亲访友,不聚餐聚会,不串门聊天,不聚众娱乐,红白喜事不操办宴席。
五、带头自我防护。非必要不出门,确需出门要携带身份证,佩戴口罩;公众场所注意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间距,避免长时间逗留。
六、带头保护环境。科学处置口罩等废弃物,减少二次污染和病毒传播隐患;搞好个人卫生,主动参与清洁家园行动。
七、带头倡导诚信。不擅自开业;经批准开业的营业场所要严格落实人员登记、体温监测、消毒消杀措施;不发灾难财,合理制定商品价格;不计较得失,做好物资配送服务;不购进非法、假冒、伪劣产品;不倒卖防控物资。
八、带头集聚合力。做到守望相助,邻里互助,社会襄助,共克时艰。
九、带头扶弱济困。关心帮助老弱病残、鳏寡孤独、流浪乞讨、困难职工、特困人员等群体,开展力所能及的帮扶服务,营造和谐友善的社会氛围。
十、带头监督提醒。对不遵守疫情防控法律和规章制度的,敢于监督举报;对不注意个人防护、妨碍他人身心健康的要主动提醒、善意帮助。
2020年2月18日
主题词:【公告第16号】唐河县出台疫情防控期间城乡居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行为准则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0021812310977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0-02-18 12:32:01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