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唐河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I级响应机制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自2020年2月1日零时起,县内出租车、网约车全部停运,禁止外地出租车、网约车进入唐河县境内。
2.自2020年2月1日零时起,对省内其它疫情较为严重地区的车辆和人员进行管控,限制进入唐河县境内。
3.除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超市、部分农贸市场经批准有序、有条件开放正常营业外,其他商场、农贸市场、集贸市场一律延期开市,具体开市时间视疫情发展情况另行通知。禁止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禁止活禽销售及现场宰杀销售,关闭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市场。
4.加强城镇小区封闭式管理,由村(社区)组织力量,安排专人值守,非本小区人员、车辆一律禁止入内,引导居民 “非必要、不外出”,切实加强居家防护。
5.全县所有学校和幼儿园开学时间按省教育厅通知执行。
6.除生产疫情防控物资和民生保障用品的相关企业外,县内各类企业不得早于2月9日(农历正月十六)复工;对节前接受订单的外贸企业,在做好员工防护措施的基础上,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方可复工。
唐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31日
主题词:唐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文件 公 告 (第5号)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0013113071933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0-01-31 13:20:18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