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启动Ⅰ级 应急响应机制的规定,切断来自疫区疫情传播,自2020年1月28日零时起,禁止居住在南阳的本地人和外地人使用交通工具到机场、车站、高速服务区、路口接来自湖北省和武汉市疫区的人员。违者将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规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2020年1月27日
主题词:【权威发布】南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公告 (第八号)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0012721251429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0-01-27 21:25:43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