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唐河县2021年食品安全抽检实施方案》唐市监〔2021〕61号有关要求,于2021年09月23日对我县唐河县惠鹏快捷酒店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检验结果1批次 餐具不合格。现将风险防控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唐河县惠鹏快捷酒店于2021年09月23日消毒并使用的餐盘,经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 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
二、经营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0月29日向唐河县惠鹏快捷酒店送达了编号为NO:AC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该批次不合格餐具,经营者所使用的不合格餐具已使用完毕。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现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对该店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给予警告行政处罚。要求经营者切实落好餐用具消毒主体责任,做好消毒把关。
主题词: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餐具风险防控情况的通告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2011915275434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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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2-01-19 15:27:54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