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
为进一步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推动权责清单同部门“三定”规定有机衔接, 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确保权责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根据《唐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河县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唐政办〔2016〕66号),结合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经研究论证,现将调整后的权责清单予以公布。
请按照此次公布的权责清单进行落实,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要严格按照公布的权责清单行使职权,不得在目录和清单之外行使或变相行使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职权;要进一步简化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主题词:关于对唐河县司法局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的通 知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1010410482352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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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1-01-04 10:48:23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