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全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性措施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公共文化服务、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推动工作;指导群众文化工作;指导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和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
统筹协调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措施;建立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负责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其保护单位、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负责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评审工作;负责文化生态保护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基地、传承展示场所等申报和管理工作。
主题词:公共服务股(非物质文化遗产股)职责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0062210571071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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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0-06-22 10:57:10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