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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关于启用e-CQS计量强制检定业务管理(受理)平台的公告

作者: 编审:陈腾龙 时间:2020-04-14 10:26:24 来源:

各有关单位(企业)、个体用户:

为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全面推广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业务管理系统的通知》(国市监计量[2018]205号)文件,市场监管总局在e-CQS平台开发了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业务管理系统,实现强制检定器具台账维护(即:备案)、网上约检、预约受理等一网通办。根据总局以及省市局关于强检工作计量器具业务管理系统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稳步推进系统在我县的对接和应用,我局决定从2020年4月10日起启用基于互联网的国家(e-CQS)计量强制检定业务平台,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的使用单位和个人申请(预约)强制检定工作均需在该业务平台上开展(民用四表除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注册登录

  1、新用户登录此系统前,应先访问中国电子质量监管(e-CQS)公共服务门户端,网址(http://psp.e-cqs.cn/),注册时注意选择相应身份:企业/个人。注册完成后登陆系统维护台账(即:备案) ,审核通过后进行强检计量器具线上约检,按照系统提示信息送检/现场检。

  2、进入系统页面后请点击“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管理”在线办理,并下载“计量器具使用单位用户手册”学习如何预约送检。

  3、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业务网上约检指南:注册登录(注册并登录e-CQS平台,网址:http://psp.e-cqs.cn)→台账维护(维护工作计量器具信息)→检定预约申请(提交器具检定预约信息)→送检/现场检。

  二、注意事项及要求

  1、从2020年4月10日起,我局将不再受理纸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申报资料。

  2、为了保证正常约检,强检计量器具使用单位或个人维护台账(备案)时,请正确选择“项别”、“种别”信息。

3、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及个人是强检计量器具申报主体,应按照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目录范围,严格区分,认真填报,对于谎报瞒报拒不改正的单位和个人,我局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

 

 

  (咨询电话:0377-68999360 )

 

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7日 

主题词:关于启用e-CQS计量强制检定业务管理(受理)平台的公告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2020041410254426 文       号
发布机构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04-14 10:26:24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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