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强化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有效阻断病毒传播途径,按照唐河县新肺炎联防联控指挥部部署,对唐河县城区交通管制措施不变。现将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1.按照唐河县防疫指挥部8号令,城区范围自2020年2月6日零时起,每天7:00-22:00实行交通管制(含双休日),结束交通管制时间另行公告。在管制时段内,禁止机动车辆(含三轮车)通行。管制区域:县城迎宾大道以东、公主路以西、澧水路以北、上海大道以南区域内的所有主次干道。
2.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应急医疗物资运输车和基本生活保障供给车以及疫情防控工作等车辆凭证通行。
3.乡镇居民驾车外出复工或需到县医院就诊,请到所在乡镇、村开具健康证明或就诊证明,关注唐河交警或唐河交警微发布微信公众号-疫期出行-出行指南,按照提示提交相关证明。
4.交通管制内城区居民驾车外出复工或需到县医院就诊,请到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具健康证明或就诊证明,关注唐河交警微信公众号,进入疫情防控期间车辆出行指南链接,按照提示提交相关证明。
5.对于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及酒醉驾、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
唐河交警提示:出行车辆请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驶,无特殊事由禁止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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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2月25日
主题词:【唐河交警】关于城区范围仍继续实施交通管制的提示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0022517275269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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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0-02-25 17:28:06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