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局长王宏磊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召开疫情防控工作会,传达了县委县政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配合省市制定的一系列应急医疗保障政策措施,立足部门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做好疫情期间医疗保障工作,全力支持县内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扩大医保支付范围,凡是新冠肺炎诊疗方案内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不在医保目录范围的,全部临时纳入医保目录范围。实行患者先救治后结算,异地就医患者医疗费用由就医地医保部门先行垫付,疫情结束后统一清算,且报销时不执行异地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
二是新冠肺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兜底补助,患者个人“零自付”。三是为了支持医疗机构在主战场打好阻击战,明确在特殊时期对新冠肺炎患者医疗费用单列预算,不占用当年的总额预算指标。提前拨付专项医保资金,用于新冠肺炎的救治,截至2月22日,已向全县定点救治医院预付专项资金1200万元。
针对疫情期间业务窗口关闭情况,王宏磊局长在会上明确指出医保部门坚持以人民健康为宗旨,以疫情防控为第一要务,在特殊时期,可采取了多种方式办理业务。一是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不见面办”,通过微信公众号、电话等多种办理方式,明确“不见面”办理事项、办理方式、办理流程等,为参保人员办理慢性病申请、异地就医备案、居民医保缴费、医保相关信息查询等业务提供便利。二是积极支持“长处方”,实现“便民办”,为减少参保患者反复就医导致交叉感染的风险,实施门诊重特大疾病、慢性病“长处方”报销政策,合理增加单次处方用药量,保障参保患者长期用药需求。三是放宽医疗保障业务时限,实现“延期办”,对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可合理延长缴纳时限,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补缴,不影响参保人员享受待遇。四是做好经办场地防护,实现“放心办”,严格按照公共服务场所疫情防控要求,消除经办场所疫情隐患,为参保群众提供安全整洁的服务环境。五是保障群众享受医保待遇,实施“安心办”,为保障没有及时办理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就医,疫情防控期间城乡居民报销系统采用身份证号码验证报销和社保卡读卡报销同步进行的临时政策,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就医时只需出示身份证或社保卡就可按程序正常报销。六是成立稽核小组,重点对消毒杀菌物品、各类口罩、体温计等医用品的价格和为消费者提供合理服务情况进行稽核检查,检查是否有加价或变相涨价现象,有无售卖伪劣防控用品现象等违规违法行为;严格要求各定点药店在参保群众购买防控医药用品时,医保定点药店不得限制群众刷卡支付,不得有变相涨价、加价、售卖伪劣防控用品等行为,切实保障参保人员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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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2020022517170937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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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0-02-25 17:17:41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